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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超过50KG,尺寸超过50×75×90cm的超大行李应办理托运手续。
航站楼主楼三楼出发厅两侧均设有超大行李托运处,分别位于:出发大厅1号门附近(即C岛正对面)、出发大厅9号门旁(即H岛对面)、出发大厅16号门旁(即N岛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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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托运须知
起出重量的行李全部要求托运,为确保您托运行李的安全,请注意:
(一)新机场的行李分拣,为免系统识别发生错误,经常出门的旅客,行李箱上可能粘贴或者悬挂了许多旧的行李牌和行李标签,请尽量清除;
(二)记住千万不要将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夹带在行李内托运,这类物品属于禁运范围;
(三)请不要将重要的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夹入行李内托运,请务必放在随身的行李中携带,因为对于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根据《民航法》的有关规定,航空公司只按一般托运行李的标准赔偿;
(四)托运行李每件不得超过50公斤,超过50公斤,航空公司有权拒绝运输;
(五)有行李托运的旅客不得找同行的旅客或者其他旅客帮忙托运,一经发现,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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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楼内共设有6个行李寄存点,具体分布位置是:国内行李厅1号门旁、国际出发厅8号门旁、国内到达厅B区2个、国际到达厅2个。
服务时间:06:00 – 22:00
服务电话:3606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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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寄存价目表 |
| 行李分类 |
收费标准(元/件) |
小件(30cm以下) |
5 |
中件(30-60cm) |
10 |
大件(80cm以上) |
20 |
贵重物品(电脑、摄相机、数码相机) |
30 |
| 注:保密文件、易碎物品、证券、货币及珍贵文件等不予寄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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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寄存须知 |
1、寄存行李物品、必须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办理寄存手续。
2、易燃、易爆、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带有异味和容易损坏保管场所的行李物品不予寄存,也不得将上述物品夹入其他行李寄存。
3、保密文件、易碎物品、证券、货币及珍贵文件等不予寄存。
4、行李保管工作人员有权对旅客寄存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如果发现内有危及安全的物品,按国安和民航有关规定处理。
5、旅客寄存的行李物品必须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开口包装不予寄存。
6、行李物品丢失:每件(箱、包、袋)赔偿人民币100至500元。
7、寄存的行李物品必须凭行李寄存牌和寄存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领取,因本处管理不善而造成行李丢失,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
行李打包 |
航站楼出发厅共设有9个行李打包服务点,其中国内厅设7个,国际厅设2个。
国内出发厅7个打包服务点的具体分布位置是:出发厅2号门左侧(即D岛斜对面)、出发厅3号门左侧(即E岛斜对面)、航站楼三楼东侧超大行李托运点两侧(正对H岛)、出发厅11号门左侧(即K岛斜对面)、出发厅14号门右侧(即L岛斜对面)、出发厅西侧(即N岛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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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打包收费标准 |
| 行李分类 |
收费标准 |
体积60cm×60cm×60cm以下 |
每件/次10元 |
体积60cm×60cm×60cm以上 |
每件/次15元 |
| 注:行李打包按件、体积定额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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